“只有两千多块钱,有什么必要紧催”

女子借钱不还态度嚣张 法院:强制执行

武汉晚报 2024年05月22日

    武汉晚报讯  两名女子是同事,其中一人向另一人借款2600余元后迟迟不还。借款人被出借人起诉至法院后拒不到庭、拒绝配合执行,执行法官向其发送《预失信通知书》《预拘留通知书》,借款人才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还清欠款。 

    2022年2月,赵某(化名)向张某(化名)借款2600余元,后来一直未还款。2023年7月,张某将赵某起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赵某需在十日内向张某归还欠款2600余元。因赵某一直未履行判决,张某遂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江岸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案件后,执行法官详细查阅案件,了解到双方当事人为同事关系,赵某向张某借钱后,将张某微信删除、电话拉黑。

    审理阶段,赵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拒不到庭,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付款义务。

    经调查,赵某不在本地,她的银行账户也始终没有进账,名下登记有车辆和房屋,但本案标的金额较小,若启动对房屋车辆的财产处置程序,张某还需要垫付更多费用,反而增加了她的诉累。

    张某垂头叹道:“我对这个朋友太失望了,反正钱不多,算了,我不要了。”案件金额虽小,却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更关乎司法的公信和权威。对此,执行法官决心一定要采取措施,让失信者意识到错误,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

    经过仔细甄别赵某财产线索,调取她名下的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等,执行法官查询到其名下数个电话号码,并对其逐一、不定期拨打。在多次拨打后,终于联系到赵某,但赵某却在收到法院通知后仍置若罔闻,不予配合,甚至态度嚣张跋扈,称“只有两千多块钱,有什么必要紧催!”在执行法官几次联系后,赵某仍然不主动向法院报告财产,并拒绝配合执行。执行法官决定向赵某发送《预失信通知书》《预拘留通知书》,责令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

    2024年4月,在《预拘留通知书》规定的截止日期前,赵某迫于法律威慑力,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在法官的批评教育下,表示自己认识到错误,按照执行标的,将款项支付至法院账户。

    张轶 郑雅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