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武汉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孝感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随州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
三部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起同步施行,标志着府澴河流域保护自此开启由各地“独唱”迈向三市“协奏”的新局面。
府澴河是长江一级支流,是我省仅次于汉江、清江的第三大水系,也是长江大保护的重要节点之一,自北向南流经随州、孝感、武汉三市。
据介绍,近年来,府澴河流域综合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局部生态环境问题突出、上下游需求难以统筹等现实难题,需要立法予以保障和规范。
“为了贯彻省委部署与省人大要求,武汉市与孝感市、随州市联合开展区域协同立法,分别新制定或修订本地的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着力解决流域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介绍。
2024年2月,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武汉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列为年度立法项目,由此拉开协同立法大幕。《条例(草案)》历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调研座谈、论证评估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
“在污水处理管网建设方面,要考虑制定统一的政策措施”“在水生态修复方面,可以加强区域间的相互借鉴和协作”……今年7月31日至8月2日,府澴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第二次联席会议在武汉召开。针对区域共同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武汉市、孝感市、随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团队讨论热烈。
在立法过程中,三地人大常委会紧密合作,在省人大常委会统筹指导下,建立起协同立法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针对区域共同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在立法调研、起草、审议、论证、修改等环节,协商研究、联合攻关,开展针对性的制度设计。
例如,针对流域水资源相对不足的问题,三市条例专设“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一章。针对各地治理措施不够协调、系统治理需要加强的问题,统筹“四水共治”,明确府澴河流域保护的相关重点任务。
历时近一年,经过多方共同努力,三市条例制定完成。
记者高萌 通讯员王晓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