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玩秤”,最高可罚10万元

发现作弊,消费者有权要求“退一赔三”
武汉晚报 2025年03月03日

    硚口区宝善集贸市场,市民正在使用公平秤复秤。

    武汉晚报讯(记者刘睿彻)敢在秤上动手脚,欺骗消费者,最高可罚10万元。随着3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的《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集贸市场“缺斤少两”“计量作弊”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欺诈行为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消费者发现秤作弊

    可要求“退一赔三”

    消费者买个菜发现被“玩秤”了,有效的维权路径该怎么走?湖北万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燕雄表示,这次《方法》实施,让消费者索赔权利依据更明确,如果经营者利用计量器具损害消费者行为构成欺诈,那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要求“退一赔三”。

    消费者发现缺斤少两的明确证据,可以依据《办法》要求,向经营者索赔,如果经营者已退场或经营到期,还可以要求市场主办者先行赔付,维权的路径相比过去更加便捷。

    集贸市场主办者责任更大

    对“玩秤”必须管

    这次《办法》新规出台,另一个重要变化是,压实了集市主办者的主体责任。陈燕雄介绍,集贸市场主办者需建立计量管理制度,与经营者签订协议禁止使用作弊秤;应合理设置公平秤等复核工具,并摆放在显著便捷位置供消费者使用,并负责保管、维护、监督、检查等。

    《办法》还鼓励集贸市场主办者推行“红黄牌”制度,公示经营者违法行为,对屡教不改的经营者实行清退处理。陈燕雄认为,集贸市场的责任更大了。

    武汉的集贸市场在开办之初都会在显眼位置设立公平秤,方便消费者在购物后及时复秤。宝善集贸市场经理卫康表示,这次《办法》实施,集贸市场对菜场内秤的管理将更加严格,近段时间正在加大宣传力度,对短斤少两的不诚信经营行为,首次发现将对经营户进行警告挂黄牌,要求停业三天,第二次发现将上报市场监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罚。

    《办法》还对经营者的行为规范提出具体要求:集市经营者应当正确、规范使用计量器具和法定计量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计量器具,以及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等。

    罚得更重了

    多项处罚金额上限提升

    梳理发现,《办法》还加大了多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集市主办者未按要求对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备案、更新,以及未合理设置和妥善管理“公平秤”等计量器具的,罚款上限由1000元罚款提高到1万元;经营者应当使用计量器具进行测量而未使用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处罚上限由1000元调整为1万元。

    《办法》明确集市主办者发现经营者从事计量违法行为而不制止或者包庇、纵容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