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
武汉晚报 2024年08月2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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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官与普法网红、社区书记共同探讨家庭纠纷化解之道

自媒体账号可作为遗产进行分割

    “周二之约”直播现场,从左到右依次为马小寨、张琳、余俊波、袁频、林艳、陈倩倩和主持人耿珊珊。

    杨兰 摄

    武汉晚报讯(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杨兰 刁盈超)8月20日上午10时,长江日报和武汉法院联合举办的法律咨询栏目“周二之约”如期举行。

    本期邀请到了武汉市青山区法院红钢城中心人民法庭负责人陈倩倩、法官袁频和林艳做客直播间。同时,还邀请到了青山区钢花街道北苑社区书记张琳,青山区冶金街道居民余俊波,武汉市首届“普法网红”团成员、武汉市首届十佳“金牌家事调解员”马小寨,和法官面对面交流,共同探讨家庭纠纷的化解之道。

    直播间里,三位法官结合审判工作,介绍了赡养纠纷、离婚纠纷的典型案例,向大家普及了赡养老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法律知识。

    张琳带着平日里调解的纠纷难题来到直播间。她说:“老李因交通事故去世了,他生前共有两段婚姻,第一段婚姻生育了一个女儿,离婚时女儿跟前妻一起生活;第二段婚姻中,再婚妻子带来了一个女儿。老李突然去世,两个女儿因为遗产继承的事情争论不休。”

    她提问:“老李的继女有没有继承权?老李因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死亡赔偿金能不能作为遗产分割?”

    林艳说,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均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其中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再婚后孩子与老李夫妻共同生活十余年,属于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继承老李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她表示,死亡赔偿金真正的产生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本质是对死者近亲属的抚恤或赔偿,因此,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范围。

    马小寨是武汉市首届“普法网红”团成员,也是武汉市首届十佳“金牌家事调解员”。她向法官提问,抖音、微博上粉丝量较多的自媒体账号能否作为遗产进行分割?

    袁频法官介绍,2021年1月1日,我国首部民法典正式实施生效。我国在制定民法典的过程中拓展了遗产形式,将现有财产如物权、债权、知识产权、股权等全部纳入,并且为已经出现或未来可能出现的新型财产保留了空间。

    他表示,抖音、微博上的自媒体账号属于虚拟财产,只要是自然人合法取得的,且不是法律规定或者根据性质不得继承的,都可以依法继承。但是,目前,由于民法典对网络虚拟财产保护只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对其法律性质及买卖、抵押、赠与、继承权利变动等规定还有待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因此,现阶段司法实务中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分割或继承主要通过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