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新乡警方成功摧毁了一个拥有大量“网红”“大V”账号的特大“网络水军”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76名,涉案金额达5000万元。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一些不法人员人为制造热搜,通过虚假流量误导公众,扰乱网络生态。
5万元可以人为上榜?
“视频里宣传说可以帮助快速增粉、增加账号热度。”自媒体微博账号的车评人牛先生说,他偶然刷到这类视频后,未能禁得住诱惑,在与客服简单沟通后,向对方支付了5万元“宣传费”,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快速涨粉。
拿到“宣传费”后,网络空间另一端的“刷手”,便根据牛先生的要求,通过软件迅速对指定文章进行转发、点赞、评论。很快,牛先生的这篇博文就被“炒热”。
眼看自己这篇车评博文浏览量、点赞量、评论量迅速上涨,并登上当时汽车榜单热搜,牛先生却高兴不起来。他说:“评论区里面都是些‘不错’‘很好’等跟博文内容无关的评论,点开这些发布评论的账号,全都是空号,自己的粉丝数并没有增长。”
牛先生的情况并非个例。新乡网警在网上巡查时发现,多个微博账号异常活跃,频繁发布推广广告,大肆宣扬其团队可以帮助客户大幅提高账号内容的浏览量,提升账号热度,甚至可以根据客户要求上微博热搜榜单。
“我们以客户身份与平台客服聊天,发现里边问题很大。”新乡市公安局网技支队民警王政透露,“平台客服称他们公司拥有不少真实使用的‘网红’‘大V’账号,还有大量普通的微博账号,他们承诺可以将顾客指定的内容短时间内炒上热搜”。
民警判断,微博账号都是实名认证,如果这家公司利用非法手段操控大量微博账号转发、点赞、评论的话,很有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发现情况异常后,新乡市公安局汇聚网安等力量,迅速成立打击“网络水军”违法犯罪专案组;经缜密侦查,一个以非法盈利为目的、披着文化传媒公司外衣的“网络水军”团伙逐渐露出水面。
链条清晰覆盖范围广泛
“最开始的时候,我只是用自己的账号进行转发、点赞、评论,不过这样的收入微乎其微。为了增加收入,我购买了可以进行批量操作的中控软件。”犯罪嫌疑人张某交代。
警方在张某的工作室里发现,10台电脑上都安装了大量的手机模拟器,每个手机模拟器上,都登录了微博账号,并且都安装了一个名为“千语中控”的软件,可以对微博账号自动进行点赞、评论、转发。据统计,张某工作室每台电脑装有50个手机模拟器,10台电脑就可控制500个微博账号。
随着深入调查,警方发现,像张某这样的“网络刷手”在全国还有很多,仅张某所在的这家河南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全国各地招募的“网络刷手”已达千人。
如此大量的业务,警方判断应有多家公司参与。通过分析涉案公司资金流水,设在厦门、天津的两家网络公司浮出水面。这两家网络公司均掌握大量“大V”账号,这些账号少则几十万粉丝,多则上百万粉丝。
警方通过梳理案件犯罪链条,摸清了涉案公司作案手法。例如,某品牌方需要项目推广,这些网络公司会为品牌方提供热搜推广的规划方案,以广告合同的形式签约。
签约后,网络公司将任务以固定价格打包给下游的文化传媒公司,下游公司再组织“网络刷手”通过批量转发、点赞、评论将品牌方要求的内容推上热搜。
“我们会根据品牌方给的费用制定不同的推广方案,比如,冲上热搜排行榜收费5万元,冲上非热搜排行榜收费2万元。如果想在榜单持续较长时间,我们要价就会更高,使用的‘网红’‘大V’账号也不同。”犯罪嫌疑人赖某说。
警方介绍,整个产业链结构完整,链条清晰,覆盖范围广泛。在链条上游,管理着众多“网红”“大V”账号的网络公司,利用手中的资源,策划推广方案,制定冲榜目标;在链条下游,“网络刷手”被各类文化公司招募后,通过虚假点击、评论、点赞等手段,成为制造热门话题的“工具”。
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
掌握相关犯罪事实后,警方开展收网行动,先后在河南、福建、天津、上海等地抓获赖某、张某等276名犯罪嫌疑人,同时缴获作案手机和电脑若干。
经查,该“网络水军”犯罪团伙涉及虚假微博“转赞评”操作达8亿次,内容涵盖社会舆论、热点事件、明星形象、广告推广及账号运营等多个领域,严重扰乱网络生态。
目前,警方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94人,移送起诉19人,打掉“网络水军”公司6家,查获自动批量“转评赞”软件4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警方介绍,“网络水军”违法犯罪行为包括多种类型:
一是有偿删帖类,不法团伙利用技术漏洞,有偿清除网络负面信息;
二是敲诈勒索类,不法团伙以曝光负面舆情为要挟,伪装记者身份对基层政府、企事业单位等实施敲诈勒索;
三是刷量控评类,不法团伙操控海量账号,为网络信息提供虚假流量与好评服务;
四是网络暴力类,不法团伙利用网络黑客技术非法获取并泄露个人信息,实施网络暴力。
2021年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公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明确,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算法虚假注册账号、非法交易账号、操纵用户账号或者虚假点赞、评论、转发。
警方提醒,广大网民切勿轻信“足不出户,日进斗金”的网络骗局。看似轻松赚钱的承诺,往往是网络黑灰产的诱饵,一旦涉足,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每位网民都应自觉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环境,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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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控评”
为平台商家提供有偿服务
除了虚假造势,人为制造热搜,赚取高额推广费用,还有一些涉案公司盯上了网购平台,通过下游买手充当“网络水军”,恶意刷好评、刷差评,靠不法行为获利,来看宁夏警方侦破的一起“网络水军”非法经营案。
今年2月,宁夏吴忠市利通区警方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一网络科技公司存在提供有偿刷单、删除差评的非法服务,涉嫌非法经营。在办案民警第一次摸排时,涉案公司的种种行迹,透露出可疑。
侦查时,办案民警看到在出租房设立的40平方米简易办公区里,有7到8名工作人员,通过手机、电脑等开展工作。经过多次情况摸排,办案民警发现涉案公司在成立之初是从事网络销售服务,但慢慢变了味儿。
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徐赫显表示:他们公司是2020年注册的,一开始是提供网络销售服务,但是后来在网络刷单或者刷差评、好评,夹带有违法行为的服务,成为他们的主要经营业务。
与传统违法犯罪形式不同,该团伙不仅结构清晰,分工明确,整个犯罪链条、空间更突破了传统犯罪的地域、时空限制。面对这样的情况,抓捕期间关键成员和证物的同步控制就显得格外重要。
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徐赫显表示:我们当时去了现场以后,第一时间把现场所有涉案工作人员带离工位,防止他们与上下游联络以及对电子设备、数据进行损坏损毁。
经过该公司一系列缜密的侦查工作后,违法事实逐渐清晰,一个以马某为首的“网络水军”非法经营案逐渐浮出水面。马某作为运营者,线上承接“刷评、刷单”的委托后发布“刷单控评”任务,由该公司员工进行接单,寻找下游买手充当“网络水军”,让其进入特定的店铺购买特定产品,给商品好评或差评,经卖家确认后获得相应报酬。
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李波表示:这个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社会市场秩序,也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通过上述的违法行为获利,基本上是构成违法犯罪的事实了。
面对完整的证据链条,以马某为首相关涉案人员对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涉案公司已被依法查封,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新华社《新华调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