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
武汉晚报 2024年12月2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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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报销更方便

电子处方在更大范围通行

    日前,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下发《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强调电子处方在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通知》指出,对于已上线医保电子处方中心的统筹地区,定点医药机构应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提供处方外配服务。

    我省根据《通知》要求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全省“双通道”及“单独支付”药品自2025年1月1日起,需通过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流转药品处方,不再接受纸质处方。

    当前,我省已启动医保电子处方中心的部署工作,根据要求,医保电子处方应用即将在全省范围铺开,通过连接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实现医院电子处方流转到院外药店购买药品,并支持医保结算的医保便民服务应用将逐步在全省铺开。

    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

    实行“电子化”管理

    医保电子处方流转,是通过医保信息平台将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以电子化的形式,同步流转至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实现医疗机构纸质处方电子化转变。电子处方流转流程涵盖了从处方生成、传输、审核到药品调配与取药的整个流程,通过系统的管理与监管功能,确保药品销售的规范性和安全性,不仅提高了人民群众就医购药的便利性,还可实现患者用药行为全过程监管,确保基金安全,提高了参保群众就医购药信息的可追溯性。

    电子处方流转是一个系统过程,它连接医院和指定的零售药房,使院内的电子处方能够流转到院外,供患者购买处方药。这一过程不仅提高了购药的便利性,还促进了医疗和药品服务的电子化。通过电子处方流转平台,患者可以在线选择定点零售药店,直接通过电子处方信息在药店取药并进行医保结算,无需保存纸质处方或在医院与药店之间往返。

    电子处方流转平台的运行机制主要涉及几个方面:

    医院端:医生开具的电子处方经过审核后上传至平台,平台确保处方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药店端:定点零售药店通过平台查验处方,确保用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同时提供药品的追踪溯源服务。

    医保端:平台与医保系统对接,实现医保费用的直接结算,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安全性。

    发展历程:

    政策助力电子处方稳步前行

    近年来国家层面处方外配政策和医保政策的逐步落地与实施,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全国范围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搭建完善,都为处方流转提供了坚实的政策和技术支撑。

    (一)“十三五”规划奠定基石

    早在2017年1月,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中就明确要推动医药分开,医疗机构应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不得限制处方外流。探索医院门诊患者多渠道购药模式,患者可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为处方外流奠定基石。

    (二)“互联网+医疗健康”提供支撑

    2018年4月,国务院《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和医疗物流配送等规范发展,为处方外流提供重要平台支撑。

    (三)“电子处方中心”规范技术标准

    2022年6月,医保局出台《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电子处方中心技术规范》指导各地依托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落地应用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实现电子处方在定点医药机构的顺畅流转,为电子处方流转提供技术规范。

    (四)“门诊统筹管理”加快步伐

    2023年2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强调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加快医保电子处方中心落地应用,实现定点医疗机构电子处方顺畅流转到定点零售药店,电子处方流转政策落地的步伐明显加快。

    (五)“外配处方管理”重申重要性

    2024年10月,医保局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再次强调电子处方在管理外配处方中的重要作用,可以有效遏制虚假处方、超量开药的情况。

    应用场景:

    逐步实现电子处方多渠道流转

    应用一:医院就医,药店取药

    在传统就医模式下,参保人需先挂号找医生开处方,再到医疗机构药房取药,如果医疗机构没有所需药品,就要去其他医疗机构就诊,给患者带来麻烦。电子处方则可以解决这一问题,参保人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线下门诊就医,医保备案确定后的责任医师开具电子处方后同步流转至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前往药店购药取药。

    应用二:互联网线上就医开方

    参保人线上完成医保电子凭证进行身份核验后,在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医院服务页面进行线上问诊、续方,医保医师开具电子处方并进行上传。

    应用三:互联网线上处方药销售

    电子处方流转是互联网处方药销售的基础条件。当前,很多药店都会在第三方平台开设店铺进行药品的网络销售。不少消费者在选择药品后,勾选相关症状且承诺“我已线下确诊某疾病”,处方就可开具完成。但是我们应当看到,在线处方来源是否可靠、质量能否得到保证,关系到用药安全,也是人民群众现实关切的重要问题。加快完善互联网诊疗、处方用药办法,均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未来发展:

    电子处方流转提速

    近年来,电子处方流转发展之路走得略显艰难。一方面医疗机构迫于客流压力,没有意愿将处方流转出院外,一些定点医疗机构只有在院内药品“无库存”的情况下,处方才有可能流出;另一方面流转出的处方存在安全性和有效性问题,电子信息化建设缓慢也在一定程度制约了处方外流。

    自从国家医保局成立后,要求各地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电子处方中心,建设医保电子处方流转,探索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电子处方数据流转,开展线上审方、合理用药监测等工作,为参保人就诊后的处方流转和购药结算提供支撑。

    现在,电子处方流转的步伐加速。根据《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抓紧部署应用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功能,连通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确保电子处方顺畅流转,进一步强调了电子处方的重要性。电子处方因具有全程留痕、可追溯等特征,逐渐替代纸质版处方是大势所趋。随着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电子处方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电子处方流转政策也将促进零售药店与医院、医保等各方的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提高零售药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