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
武汉晚报 2025年01月0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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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 不得要求经营主体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

重磅!我国发布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

    市场,当今世界最稀缺的资源。拥有超大规模且极具增长潜力的市场,是我国发展的巨大优势和应对变局的坚实依托。

    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对外发布。这份重磅文件指引各地区和各部门加快融入和主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从要求做的、禁止做的、鼓励做的三个维度,提出具体要求和目标,不断增强和巩固中国大市场优势,为高质量发展带来更多动力。

    【要点】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为何如此重要?

    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意义凸显:这既有利于促进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顺畅流动和高效配置,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企业发展营造有利的市场环境;也有利于以高质量供给创造和引领需求,为老百姓提供更多优质产品和服务。

    可以说,建设好全国统一大市场,我们就有了集聚资源、激励创新、升级产业、推动增长的坚实依托,就有了应对变局、开拓新局的强大底气。

    党中央高度重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2025年重点任务时指出,“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

    《指引》提出哪些目标要求?

    此次发布的《指引》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具体来看,要求做的属于“规定动作”,是对各地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共同要求。

    比如,《指引》针对交通设施仍存在部分断点卡点的问题,提出“破除区域间交通基础设施瓶颈制约”;针对各地监管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要求“进一步统一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数据采集标准、格式、字段等”;针对各地政务服务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明确“要制定并动态更新本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申请材料、受理条件等内容”。

    禁止做的属于“底线红线”,如果触碰了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指引》强调若干“不得”,明确了违规设置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条件、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影响公平公正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禁止性规定,相关问题线索一经核实就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还会通报、约谈有关负责人。

    鼓励做的属于“自选动作”,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表示,各地资源禀赋不同,在统一大市场建设中不可能做到齐步走,基础条件好、市场化程度高的区域可以先行一步,对标更高标准加快推进本地区以及跨区域的统一市场建设。比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鼓励各地区进一步畅通异地、异店退换货通道等。

    如何抓住重点,推动这项工作落地见效?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点多面广、千头万绪,重点要做好以下5个方面工作:

    围绕保障市场体制有效运行,加快完善市场制度规则;

    围绕提升要素协同配置效率,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

    围绕打通经济循环各环节,加强市场“软硬”基础设施支撑;

    围绕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着力提升整体监管效能;

    围绕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群众密切关注的突出问题,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值得注意的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面向全球、充分开放的大市场,是对所有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大市场,绝不是搞自我小循环,绝不是关起门来搞封闭运行的大市场。

    “我们将坚定不移地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畅通的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更广阔的发展舞台,让世界各国来华投资者共享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机会和发展成果。”王善成说。

    【焦点】

    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

    《指引》提出,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根据《指引》,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不得要求经营主体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

    《指引》提出,各地区不得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退出和迁移,不得要求经营主体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准入障碍,或者通过增设审批条件、暂停办理流程、故意拖延办理、违规开展检查等为经营主体跨区域经营或迁移设置障碍。

    根据《指引》,各地区不得强制要求经营主体在本地登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等,或者以在本地设立法人机构、进行产业配套、投资额纳入统计等作为申请相关扶持政策、开展相关业务、享受相关补贴的前提条件,不得在土地出让时违规设置竞买条件搞定向出让。

    【重点】

    聚焦“五统一”“一破除” 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指引》聚焦“五统一”“一破除”重点领域,以细化实化的举措深入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王善成表示,“五统一”“一破除”是指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以及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指引聚焦市场环境,重点阐述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基础制度和市场设施联通的标准和规范。”南京大学长江产业发展研究院常务院长、教授刘志彪说,一方面,指引围绕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梳理各地方、各部门可主动作为的事项,夯实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基本保障。另一方面,对建设和利用流通网络、信息交互渠道、交易平台等方面提出阶段性工作要求,以高标准联通的市场设施助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指引》聚焦市场结构,从促进要素与资源、商品和服务自由流动方面,提出了各种具体的标准指引。如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建立健全协调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加快推动家用电器、家具、电动自行车等消费品行业重点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等。

    此外,《指引》明确提出,各地区要制定并动态更新本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同时要加快构建完善多级互联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等。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市场规则、监管信息、政策措施等内容的公开透明是重要环节。因此,上述规定有利于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判断相关政策举措是否合规,形成外部监督机制,也有利于各地区、各部门决策信息共享,提高政策一致性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与价格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申兵说。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发挥好问题线索举报核查及整改通报制度的抓手作用,不仅切切实实为经营主体解决具体问题,也通过构建问题线索归集、核查、整改、通报的完整工作闭环,让制度‘长牙带刺’,推动各地区认真对照、举一反三,加力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真正做到以查促改、以案‘释法’、以案促治。”王善成说。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