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
武汉晚报 2025年03月12日 星期三
往期回顾
返回目录

市民在江边、湖边垂钓,违法吗?

    3月11日,“周二之约”邀请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张鹏、法官助理向前和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朱晗昱做客直播间,结合环境资源保护的热门话题,和网友互动。

    张鹏介绍,武汉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管辖涉环境资源类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包含公益诉讼)。近3年,该庭依法审理非法采砂、长江禁渔、岸线保护等相关案件240件,为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构筑牢固法治屏障。武汉中院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在盗伐林木、非法捕捞等案件中积极运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等责任承担方式。截至目前,武汉法院有8案入选湖北法院长江大保护典型案例。

    朱晗昱介绍了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在长江大保护方面的亮点和做法,启动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连续5年在全省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2024年武汉市生态环境质量达到近年来最优水平,全市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首次达到100%。

    直播中,有网友提问:“经常看到有人在武汉市湖泊、长江沿岸垂钓,城市垂钓有什么法律禁区?”

    张鹏表示,我市除禁钓区外,对长江和汉江干流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休闲娱乐垂钓。但城市垂钓仍需注意时间、地点与方式,不应在禁渔期、禁渔区采取被禁止方式垂钓。

    法官特别提示广大钓友,2025年7月1日将施行的《武汉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垂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从事垂钓活动,不得一人多杆、一线多钩、多线多钩垂钓,也不得使用探鱼设备、无人机(船)等辅助装置工具垂钓等。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贺玉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