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载体。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为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提供指引。
【重点】
城市更新将如何推进
意见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建设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
城市的核心是人,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长,既有的需求标准在提高,新增的需求类型更丰富,但目前我国城市发展还存在设施不够健全、功能不足、安全隐患等短板弱项。
围绕人民关切,意见部署了八项主要任务。“这些任务紧密围绕新时期人民需求,立足关键领域精准发力。各地应准确把握现阶段实施城市更新的主要目标,基于自身实际,抓住主要矛盾和工作重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因地制宜推进城市更新。”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王凯说。
城市更新面临规划、土地、财税、金融等多重挑战,如何加强支撑保障?意见提出关键突破点。
在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实施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创新完善以需求为导向、以项目为牵引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全面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建立完善‘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划实施体系”;在完善用地政策方面,意见要求“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和用途依法合理转换”“盘活利用存量低效用地”。
在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方式方面,意见要求“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支持力度”“中央财政要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地方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城市更新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强化信贷支持”“完善市场化投融资模式”;在建立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方面,意见要求“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在健全法规标准方面,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城市更新相关立法工作”“完善适用于城市更新的技术标准”。
城市更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强有力的制度政策支撑。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理事长杨保军说,中央确定城市更新大方向后,地方是更新实施责任主体,落实深化改革要求,激发地方能动性,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需求积极探索创新,通过改革破解制度政策性障碍,建立一整套适用于城市更新的制度政策体系。
城市更新,既是发展方式的转变,更关系到民生福祉的提升。加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要点】
城市更新按下“加速键”
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
严禁以危险住房名义违法违规拆除改造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文物、历史建筑。
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加强建筑保温材料管理,鼓励居民开展城镇住房室内装修。
加强老旧厂房、低效楼宇、传统商业设施等存量房屋改造利用。
推进城镇
老旧小区整治改造
更新改造小区燃气等老化管线管道,整治楼栋内人行走道、排风烟道、通风井道等,支持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
整治小区及周边环境,完善小区停车、充电、消防、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增设助餐、家政等公共服务设施。
开展完整社区建设
完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地等,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构建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开展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因地制宜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
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厂区、
城中村等更新改造
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活力街区。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和旧商业街区。
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做好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前期工作,不搞大拆大建,“一村一策”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方式实施改造。
完善城市功能
完善城市医疗应急服务体系,加强临时安置、应急物资保障。
推进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加快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
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发展兜底性、普惠型、多样化养老服务。
因地制宜建设改造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加强城市
基础设施建设改造
加快城市燃气、供水、排水、污水、供热等地下管线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改造。
推动城市供水设施改造提标,加强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再生利用及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改造。
推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改造升级。
完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发展快速干线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和绿色慢行交通,加快建设停车设施。
修复城市生态系统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保护修复城市湿地,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进城市水土保持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持续推进城市绿环绿廊绿楔绿道建设,提高乡土植物应用水平,保护城市生物多样性,增加群众身边的社区公园和口袋公园,推动公园绿地开放共享。
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
落实“老城不能再拆”的要求,摸清城镇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文化遗产资源底数,划定最严格的保护范围。
加强老旧房屋拆除管理,不随意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古民居,禁止拆真建假。
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修复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修缮。
稳妥清理不规范地名。
严格管理超大体量公共建筑、超高层建筑。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