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
加强低收入群体兜底帮扶
合理确定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相挂钩。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全方位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质效
适时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增量服务事项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推行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推动人口集中流入地城市“一城一策”制定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实施办法,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推动教育资源扩优提质
新建改扩建1000所以上优质普通高中,重点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逐步提高优质高校本科招生规模。
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共享
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支持高水平医院人员、服务、技术、管理等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沉。
大力发展“一老一小”普惠服务
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新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
推动普惠托育纳入企事业单位职工福利体系,用人单位开展普惠托育服务的有关支出,按规定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用人单位工会经费可以适当补充。
发展群众家门口的社区服务
支持养老、托育、家政、助餐、助残等普惠社会服务进社区,允许提供社区群众急需服务的经营主体在确保安全规范前提下租赁普通住宅设置服务网点。
提高多样化生活服务品质
积极推动将利用率高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促进包容共享发展
完善青年发展促进政策,为青年在求学工作、婚恋生育、社会融入等方面提供更多支持。
清理取消限制老年人社会参与的不合理政策规定,支持推广“以老助老”服务模式,开发适合大龄劳动者的多样化工作岗位。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