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记者耿珊珊)6月24日,在“周二之约”直播间,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罗磊展示了不少新型毒品的仿真模型,它们几乎都披上了“跳跳糖”“开心水”“邮票贴纸”“巧克力”“奶茶”等“迷惑性”包装。
罗磊说,现实中这类看似普通的物品,可能含有合成毒品(如含致幻剂、合成大麻素、甲基苯丙胺混合物),尤其是在娱乐场所、学校附近,当陌生人递来类似食品,青少年和在校学生要格外警惕。
据悉,2024年下半年,周某某、郭某某、洪某三人集资从河南购买“笑气”。当装满“笑气”的厢式货车行至武汉市新洲区收费站附近时,被武汉禁毒民警查获,当场扣押“笑气”罐100个。禁毒民警将周某某、洪某、郭某某抓获归案。
武汉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警官张颖介绍,此案中,武汉警方共抓获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45名(刑事处罚13人,行政处罚32人),缴获“笑气”总计约4吨,查获毒资人民币2万余元,扣押涉案车辆2台,成功彻底摧毁了一条自河南南阳到湖北武汉的特大运贩“笑气”网络。
直播现场摆放的仿真模型中,有包装好的“笑气”,外形像颗小子弹。“笑气”不仅包装有迷惑性,名字也带迷惑性。互动环节,有网友提问,“笑气”是能让人开心的气体吗?吸食“笑气”对人体有益么?非法出售、吸食“笑气”的行为如何处理?
罗磊介绍,“笑气”是一氧化二氮的俗称,是一种无色有甜味的气体,有多种用途,可用作食品添加剂,同时也是一种医用麻醉剂。“笑气”具有成瘾性和危害性,吸食笑气并不会让人真正地笑,而是会令人脸部肌肉失控,形成一个诡异的痴呆笑容。
我国已将“笑气”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违规生产、销售、使用“笑气”等行为可能涉及违法犯罪。例如,对没有经营许可出售“笑气”的,达到一定数额标准,可按照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若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还有可能构成危险作业罪。对于非法持有、吸食“笑气”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非法使用危险物质”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