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日前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明确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贷款给予财政贴息。
实施方案称,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居民个人使用贷款经办机构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业务)中实际用于消费,且贷款经办机构可通过贷款发放账户等识别借款人相关消费交易信息的部分,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
贴息范围
贴息范围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对于单笔5万元以上的消费,以5万元消费额度为上限进行贴息。政策到期后,可视实施效果研究延长政策期限、扩大支持范围。
贴息标准
贴息标准方面,实施方案明确,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且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10%。贷款合同利率需要符合相应利率自律约定。
政策执行期内,每名借款人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的全部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3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30万元),其中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单笔5万元以下的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1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10万元)。
重点领域
家用汽车领域——
包括汽车购置、车辆保险及维修。
养老生育领域——
包括老龄人口或其子女购买的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养老机构和养老社区服务,托育、辅助生育消费等。
教育培训领域——
包括资格证书培训考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等。
文化旅游领域——
支持消费者通过具备资质的旅行机构购买国内旅游出行服务。
家居家装领域——
包括家庭装修、家用电器、厨卫用品、家具等。
电子产品领域——
包括购买手机、平板、个人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
健康医疗领域——
包括牙齿矫治、视力矫正、健康管理等。
贷款经办机构
实施方案强调,压实贷款经办机构信贷管理和贴息资金测算审核申请主体责任,确保真正支持借款人消费。压实地方财政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责任,做好贴息资金审核拨付清算工作。强化监督约束,确保贴息资金专款专用。
鼓励地方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对其他经营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给予财政贴息支持,扩大政策覆盖面。
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家其他个人消费贷款发放机构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蚂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综合新华社、央视报道
【链接】
8类符合条件的
服务业经营主体
贷款可享贴息
据新华社电 记者12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民政部等九部门印发《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明确对符合条件的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给予财政贴息。
根据实施方案,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贷款可享受贴息政策。相关条件包括,由经办银行向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发放;在《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公开发布之日(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贷款合同且相关贷款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贷款资金合规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供给能力等。
贴息标准方面,实施方案明确,对于经办银行向服务业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本金对经营主体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10%。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相关贷款包括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的固定资产贷款以及用于提升服务供给能力的流动资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