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郭琦璇(身份证号码:4201**********0822)同志
所在岗位:劳动人事管理
劳动合同期限:2024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结合公司工会审查反馈意见,现就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事宜,正式通知如下:
一、解除事由及依据
因您参加湖北东方卓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传媒公司”)安规安全考试不及格,经待岗学习一星期后未按时参加补考,其行为已拒绝配合东方传媒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已不能满足岗位安全任职要求。该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情形。
公司已就本次解除事宜事先书面通知工会,工会已出具审查意见,公司对工会意见进行研究后,依法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二、解除相关事项
1.劳动合同解除日期:双方劳动关系自2026年4月1日正式解除,您的薪资结算至该日,社保、公积金缴纳至该月。
2.薪资及经济补偿:公司将在2026年5月1日前,一次性为您结清剩余工资、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等应发款项;☑符合经济补偿情形,公司将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不符合经济补偿情形,不予支付经济补偿。
3.离职手续办理:请您于2026年4月10日(含)前,前往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工作交接、办公用品及公司财物归还、考勤核算等离职手续,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逾期不办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您本人自行承担。
4.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为您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手续
三、其他事项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协助,请随时与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
特此通知。
湖北仁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4月4日
湖北仁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秦园路16号武汉长江中心云玺T1栋4层410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7:30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597220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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