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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应优先使用集采药

不合理使用高价非集采药将被通报
武汉晚报 2024年12月12日

    据新华社电 医疗机构要合理优先使用集采中选药品,不得无故开具高价非中选药品。医疗机构要定期通报不合理大量使用高价非中选药品的科室和医生。10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

    通知提出,地方在各批次集采执行第3个月起要开展排查梳理,督促医疗机构尽快完成进院工作。鼓励村卫生室、民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参加集采,方便公众就近购买中选药品。

    医疗机构应合理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制约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非中选药品的行为,对于不合理大量使用高价非中选药品的科室和医生要予以定期通报。

    各地应动态监测中选品种、医疗机构的采购进度、采购量占比情况。医疗机构如果未完成约定采购量,或非中选产品采购比例超过规定要求,将被考核不合格。不过,临床需求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短缺药、急抢救药和季节性用药等特殊品种可以优化考核,不搞“一刀切”。

    在药品供应保障方面,省级医保部门应会同卫健及其他相关部门、医疗机构、中选企业等,畅通沟通渠道,会商处置医疗机构反映的供应不足、配送不及时、选择性配送等问题。

    医保、卫健部门还将协同推进行业综合监管,分析研判“带金销售”等不正之风线索,对无故不按规定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和耗材的医疗机构,采取提醒教育、约谈、通报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