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
武汉晚报 2024年12月2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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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药从处方开始

    前段时间感冒喉咙痛,家里正好有之前买的阿莫西林,懒得去看病就自己吃药试试,结果吃了没好,病情反而加重了,去医院看病才知道是病毒性感冒,没必要吃抗生素,医生告诫滥用药物会导致很多不良后果,甚至会严重威胁我们的生命健康。医生强调,按处方服用药品,有助于避免药物的误服、滥用,减少药物耐药等不良反应的发生,是保障药品合理使用和患者生命健康安全的重要措施。

    我国早就出台了相关规定,要求规范使用处方药。国家卫生部令第53号《处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处方药应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处方药指的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方可进行调配、购买以及使用的药品。为什么需要凭处方购药?这是因为,首先处方药的用药风险偏高,成分繁杂,不良反应相对较多或者较为严重,对用药的方法、剂量有着严格的要求,不合理使用极有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其次,处方药所针对的疾病诊断需要专业的判断,用于治疗较为严重或者复杂的疾病,其使用需要专业医生的诊断与评估。此外,处方药受到严格管控,其销售和使用受到严苛的法律监管,必须凭借处方到医疗机构或者药店进行购买,确保用药安全。

    知名医改专家徐毓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处方药如果不按规定售卖,就可能出现乱用,导致患者安全无法保障,其风险在于“不安全、无效果”,给患者病情造成延误,对身体造成损害甚至造成死亡。如果患者出现严重的事故,最终责任方仍然是违规销售的药店。而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学教授邓勇则解释,无处方、“先药后方”、未经执业药师审核销售处方药等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严重的违规行为。从性质上看,这是对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公然违反,严重威胁公众用药安全。

    此外,在今年的国家医保飞行检查中,相关部门发现一些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存在外配医保药品处方管理粗放,虚假处方、超量开药等现象。“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仅损害参保人合法权益,也威胁到医保基金安全,对外配处方的规范管理亟待加强。”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药品费用,应当凭医生处方或住院医嘱。在监管部门的日常和专项检查中发现,部分药店未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为了一己之私,虚假处方、超量开药、滥用药物等现象时有发生,这是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危害群众的用药和医保基金安全。为更好保障参保人就医用药安全,近期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明确了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要求。

    处方外流大势所趋,规范管理亦是进行时。

    本版文/胡琼之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