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洪山区的李师傅近日遇到烦心事:他饲养的比熊犬在单元楼内被一只未拴绳的泰迪犬咬伤右眼,治疗费用高达10300元。面对这笔不小的开销,泰迪犬主人王师傅却不愿承担赔偿责任。
10月14日,李师傅来到长江日报社区行123社区的活动现场,找到湖北汉武律师事务所张伟康律师寻求帮助。了解情况后,张律师通过电话联系双方进行调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张伟康律师在电话中向双方释法明理,明确指出未拴犬绳的饲养人需承担主要责任。同时,他就“治疗费用高于宠物价值”的争议给出专业意见:宠物作为特殊财产,治疗费用应在合理范围内。
经过张律师近一小时的电话耐心沟通,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王师傅同意赔偿5000元。
“感谢长江日报社区行提供这样的平台,一个电话就解决了我们的纠纷!”李师傅事后感慨。这起通过电话调解成功的案例,展现了法律服务的便捷与高效,为社区居民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新路径。
文/记者程艳 实习生杨澜
图/记者喻志勇